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腺苷脫氨酶測定試劑盒(酶法)
湘械注準20172400266
長沙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麓松路680號
2017-09-15
2022-09-14
試劑1:ADA 基液1(內含:Tris緩沖液(pH8.00) 50mmolL、4-AAP 2 mmolL、PNP 100 UL)、Krovin500 0.5%;試劑2:ADA 基液2 (內含:XOD 200 UL、過氧化物酶 600 UL、腺苷 10 mmolL、EHSPT 2 mmolL)、Krovin5000.5%。校準品:ADA 標液(內含一定量腺苷脫氨酶及穩(wěn)定劑)。注:不同批號之間的各組分不可以互換。校準品溯源至國際標準物質BCR-647,靶值批特異,詳見瓶標簽。
1.樣本類型:新鮮血清、胸腹水及腦脊液樣本。2.樣本采集:血清:受檢者空腹時靜脈采血,密封后立即送檢;胸腹水及腦脊液:由臨床醫(yī)生在受檢者合理位置穿刺采集,密封后立即送檢。血清及胸腹水樣本在采集后2h內完成檢驗,腦脊液1h內完成。3.樣本干擾:對反應吸光度有干擾的樣本,包括溶血和脂血的樣本都可能影響檢測結果,遇上述情況建議重新采集。4.樣本存放:血清樣本密封存放于2-8℃,可以穩(wěn)定1周;胸腹水樣本密封存放于2-8℃,可以穩(wěn)定1d;腦脊液樣本密封存放于2-8℃,可以穩(wěn)定4h。
長沙高新技術產業(yè)開發(fā)區(qū)麓松路680號
R1:1×45mL、R2:1×15mL R1:1×60mL、R2:1×20mL R1:2×60mL、R2:2×20mL R1:2×60mL、R2:1×40mL R1:3×60mL、R2:3×20mL R1:3×60mL、R2:2×30mL R1:3×60mL、R2:1×60mL R1:4×60mL、R2:4×20mL R1:4×60mL、R2:2×40mL R1:6×60mL、R2:6×20mL R1:6×60mL、R2:4×30mL R1:6×60mL、R2:2×60mL 校準品(選配):1×1.0mL。
1.試劑盒及校準品未開封前在2-8℃密封避光儲存,不可冷凍,有效期18個月。 2.試劑開瓶后,如保存于2-8℃應在30天內用完,及時清理殘留試劑避免污染。 3.試劑盒及校準品通常以置于放有冰袋的泡沫箱中的形式進行運輸,在此種運輸條件下運輸5天,性能不受影響。 4.試劑盒及校準品若在有效期內保存于37℃環(huán)境,保存1.試劑盒及校準品未開封前在2-8℃密封避光儲存,不可冷凍,有效期18個月。2.試劑開瓶后,如保存于2-8℃應在30天內用完,及時清理殘留試劑避免污染。3.試劑盒及校準品通常以置于放有冰袋的泡沫箱中的形式進行運輸,在此種運輸條件下運輸5天,性能不受影響。4.試劑盒及校準品若在有效期內保存于37℃環(huán)境,保存時間不超過7天時,不影響效期。5.校準品復溶后在-20℃密封儲存,有效期為30天。
第二類
腺苷脫氨酶測定試劑盒(酶法)
粵械注準20152401015/深圳雷杜生命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:2025-07-29腺苷脫氨酶測定試劑盒(酶法)
湘械注準20162400028/湖南海源醫(yī)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:2026-02-01腺苷脫氨酶測定試劑盒(酶法)
滬械注準20172400101/上海榮盛生物藥業(yè)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:2026-07-18腺苷脫氨酶測定試劑盒(酶法)
滬食藥監(jiān)械(準)字2013第2400462號/上海榮盛生物藥業(yè)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:2017-03-13腺苷脫氨酶測定試劑盒(酶法)
冀械注準20142400371/保定長城臨床試劑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:2023-06-05腺苷脫氨酶測定試劑盒(酶法)
皖械注準20222400187/安徽同致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至:2027-08-10